接到裁员通知
2025年9月10号正在北京出差。晚上九点多突然接到了领导的的电话: 问我还在加班吗,回宿舍了吗。当时还很奇怪为什么这样问我。然后话锋一转,说到了部门今年的回款情况,本来以为上半年还好混一点,但是现在回款比较差,我要被优化掉了。其他部门还需要人员,让我发一下简历,转到其他部门。或者自己在找找其他的工作。到9月30号就清退了。
也许这就是外包人员的难以逃脱的命运呀,已经在这个公司工作了5年了,以前公司每年都会招一批新人,走一批老人,但从前年开始没有在招新人了,但是老人缺走了好几个。每个人的工作也变得多了。
也会有预感会轮到自己,一直也有心里准备(再也不找外包的工作了)。但是接到通知之后还是很难过,为什么会是我。
调岗
从北京回到了济南,突然接到了电话,让我去另一个部门看看,和那边的项目经理聊聊天。反正我现在在公司也很无聊,我已经把部分工作交接出去了。
原来和项目经理认识啊,我刚入职的时候是一个部门的人,还没等熟悉他就调到另一个部门去了。简单和他聊了一下:目前部门缺人,需要加班(124晚上加班到9点,周六加班),薪资和之前一样。你也可以去找找其他的工作。
我说先考虑一下,过两天在给回复,先自己找找工作吧,这种外包+加班的工作比较坑呀。
合伙
同事给我发了微信微信,问我是不是也被裁了呀。原来被裁员的还有其他人呀,我俩是一个外包公司的,他就问了问我。我被裁员没有声张,其他同事不知情(我以为他们会知道,在北京出差,公司的事情不了解,被裁员怕丢人,没有声张呀)。
在同事口中得知:目前这个外包公司在济南也没有业务了,目前我们有三个外包人员(同一个外包公司的)我俩被裁了,请一个同事正在重庆出差呢,公司说给他1个月的工资,让他离职(工作七年),或者给他调岗。
原来还有补偿呀,因为公司在济南也没有业务了,也许等一等也可能和我谈补偿的事情吧。我俩成了溜达小伙伴,上午下午都会在公司外面溜达一圈。我俩也达成了一致希望都可以拿到N+1。
拉扯
终于收到了外包公司的电话,说:我的情况比较特殊,当年那边的领导让我在外包公司待一年,然后把我转成正式员工的,所以他们没有从我这里赚到钱,只是帮了个忙,挂靠了一年,没想到后面没有转成功,一待就是五年。我想得到赔偿是不可能的。
我也不想调岗,心想让子弹飞一会,等到三十号看看情况吧。过了两天就接到了外包公司的电话,说和那边的公司商量了一下,可以个2W块钱的补偿,或者给我调岗,然后给我说了一下劳动合同,大概意思是有一条需要接收公司的岗位调整,不接受调整后果自负。并且问我有什么期望,我说希望拿到N+1。他说这是不可能的,他们不会辞退我,只会给我调岗或者待岗,待岗的话按照济南市的基本工资发放。我确实想走,但是2W也太少了,如果不接受的话,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。
同事又接到电话了,赔偿又1W涨到了4W。但是同事拒绝了。我也期待着可以给我涨一点,也许我会直接同意了。
公司另一个人又给我打电话了,问了我的期望,说有三种情况,1. 协商离职。2. 给我调岗。 3. 让我待岗。我坚持可以协商但是是N+1,而不是之前的2W。他说公司不会辞退我的,最后让我待岗只拿最低保障工资(逼我辞职)。
邮件拉扯
9月22号收到公司的邮件了,摘要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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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因项目组9月30日到期后原岗位已无法继续履行,为避免影响你的正常工作与收入,需正式与你确认两项事宜,并明确回复要求与后续安排:
1. 你是否同意接受此前已通过面试的甲方协调岗位安排?请于收到本条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明确意见;
2.若不同意上述岗位,你是否有意向从附件的十余个新增岗位中选择目标岗位?若有,请于收到本条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意向岗位名称,并同步提供你的最新简历,我司将联合甲方优先为你安排面试对接;若无意向也需在2个工作日内明确说明。
请你在上述2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(可发送至人力资源部邮箱:***@ourenz.com,或直接微信回复)反馈完整答复(需包含对两项事宜的明确意见,及新增岗位意向与简历<如有>)。
外包公司坚持给我们调岗,我把合同和邮件都提供给了AI,AI给出的意见是
- 不要直接拒绝,而是“合理质疑”。表现出“愿意配合”,但提出合理疑问,迫使公司证明调岗的合法性。
- 如果公司坚持“必须2天内回复”。继续以“需要更多信息”为由争取时间。
- 如果公司威胁“不回复就视为违纪”。书面回应,强调“正在评估,非主观拒绝”。
明白,就是要拖延时间,不能直接拒绝。
继续收到邮件,摘要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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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关于**内部已沟通岗位(天津公司济南岗位)的说明
1. 关于加班与岗位接受义务:该天津公司济南岗位,系甲方**结合业务布局及你的工作地适配需求协调的岗位,基于岗位业务属性可能存在一定程度加班,但此为行业内前端开发岗位的正常工作范畴。
需特别强调:当前原项目组将于9月30日到期,原岗位已无法继续履行,公司协调的该天津公司济南岗位,不仅与你前端开发的过往经验高度匹配,且薪资福利标准不低于原岗位,属于符合劳动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的合理岗位安排。作为员工,你有配合公司在客观情况变化下完成岗位调整的义务,以”存在加班”为由拒绝该岗位,不符合双方劳动合同约定及员工应尽的协作责任,此理由不构成拒绝合理岗位安排的合法依据。
2. 关于面试结果与明确答复要求:根据甲方HR同步的正式反馈,你已通过该天津公司济南岗位的初步面试考核,具备入职对接资格;此岗位为内部调岗,岗位薪酬与原岗位持平、具体工作内容等细节,待你确认接受意向后,由甲方HR与你专项沟通确认,不存在“未通过面试”的情况。
详情见邮件下方**转发邮件,具体内容如下:网络监控产品研发部“**”、已经过天津公司初步技术面试,
请反馈可报道时间的时间(尽快)。
现请你在收到本答复后1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(微信或邮件)明确答复以下事项:是否接受该天津公司济南岗位的安排?
- 若接受,请在答复时同步告知,我司将立即协助你对接甲方HR,推进入职手续办理及9月30日原岗位到期后的无缝衔接;
- 若拒绝,需在答复中详细说明具体拒绝理由(需符合法律及合同约定的合理范畴),且需知晓:若你无合法合理理由拒绝该适配岗位,导致9月30日原岗位到期后无法衔接工作,后续无法保留正常岗位及薪资待遇的后果,将由你本人自行承担。
同事也收到了类似的邮件,我们约了一个律师咨询。说:需要以一个合理的理由拒绝,不然会按照劳动合同的条款,判我们违纪,从而开除我们。以加班为由拒绝我们拿不出加班的证据。听到了律师的分析,我们的心情也跌倒了低谷,外包公司给我们2日的时间回复答不答应调岗,期限也快要到了。
下午我俩继续在公司外溜达,心太累了。我说上午的律师太水了,我们换一个咨询。于是我们又换了一个律师。律师说他们代理劳动仲裁(5000元),让我们不要回复他的邮件,我们回复的多,错的也多,让他们拿到证据的概率也越多,让他们代理仲裁,他们有非常经验。两个律师给出来相反的结论。
我是觉得2W的赔偿太低了,可有可无,大不了不要了。同事说可能要接受4W块钱的赔偿了,也是问了外包公司4W赔偿还有吗。结果外包公司说4W的谈判期限已过,没有那个赔偿了,已不再接听他的电话,只通过邮件回复。我俩猜测可能是两家公司达成了一致,合伙搞我们,这样我们成功的概率会很低的。
面试
外包公司给我安排了面试,是去另一个部门,如果不配合就要开除我,那我发挥差一点吧,面试官问我:可以加班吗? 回:不接受长期出差,可以临时性出差(一周左右)。可以加班吗?回:不想固定时间加班。
结果面试通过了。。。
继续收到外包公司的邮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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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此前为你协调的**内部适配岗位,你已通过甲方组织的面试考核。该岗位的薪资标准、发放规则与你当前待遇完全一致,所有安排均符合双方签订的《劳动合同》约定及法律法规要求,不存在任何损害你合法权益的情形。
若你认为公司上述岗位安排存在合规性问题,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依法主张权利,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调查与处理。但截至目前,你仍以入职时已明确约定的相关事项为由,未就是否接受调岗作出明确回复,也未配合推进后续入职衔接工作 —— 由于你的不配合和拖延,已严重妨碍公司与甲方的岗位对接流程,对整体工作进展造成严重影响。若继续不配合或者拖延,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你本人全部承担。
现公司依据《劳动合同》约定,再次明确要求你服从本次合理调岗安排;若你仍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或逾期未反馈,将视为你主观意愿明确拒绝公司合法调岗。届时,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,依法启动下一步处理流程。
心里压力好大呀,一天出来溜达了四五次,这也没有合理的理由拒绝这次调岗了。
给第二个律师打了电话,问了一下他的意见,他说:你不回他的邮件会怎么样呢,他们就是要搞蹦你的心态。听了他的话,我也放松了一点,但是5000块钱的代理费用有点高,没有同意让他代理,如果真到仲裁阶段,我要自己去。
我的邮件回复一直是在拖延时间。
另外一开始提到我们三个人在这个外包公司,其中有一个同事在重庆出差,此时他也收到了裁员的通知,直接谈好了赔偿(5个月的赔偿),他的工作年限也是7年。
9月26号最后一次收到的邮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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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你提到 “积极沟通、及时回复邮件电话”,但需明确:“及时回复” 不等于 “配合核心调岗动作”—— 自 9 月 22 日公司首次正式发送调岗邮件至今,你始终未就 “是否接受已通过面试的岗位” 给出明确答复,反而持续以 “加班、薪资” 等问题为由搁置衔接,这与 “愿意听从公司合理安排” 的表述相悖。公司多次沟通的核心是推进岗位对接,而非单纯要求 “听从安排”,但你未针对调岗本身给出明确反馈,客观上已导致衔接停滞,并非公司未回应你的质疑。
二、关于你的核心诉求回应
1、加班相关诉求
公司及甲方项目组已多次说明:当前甲方项目因工期紧张,存在阶段性加班赶工情况,并非 “长期严重加班”;你提及的 “加班严重” 仅是单方预设,无实际证据支撑,不能作为拖延调岗的理由。《劳动法》规定 “每月加班不超过 36 小时” 是法定上限,甲方会依法控制加班时长,无需单独承诺。
2、2023-2024 年 13 薪(年终奖)诉求
入职时的录用通知书及后续微信、电话沟通中已明确:年终奖(即你提及的 “第十二个月双薪”)需由甲方根据员工个人表现、项目整体业绩综合评估后匹配发放,我方仅负责转发,无自主发放权限 —— 这一发放条件你在当时已明确认可,公司仍保留与你、甲方的沟通记录(含微信聊天、邮件证据)可佐证。2021-2022 年你获得年终奖,是因甲方认可当年项目业绩与你的表现;2023-2024 年甲方未匹配,系基于当期项目情况与个人评估结果,符合 “甲方匹配发放” 的约定。你个人当时也表示认可。你在时隔 1 年后再主张该笔款项,既不符合当时双方确认的发放规则,也缺乏事实依据,公司无法满足。
3、关于 “调岗时间要求” 的说明
公司首次发送调岗邮件是 9 月 22 日,最初仅要求 “2 日内反馈岗位意向”,并非 “一开始就限定 1 日回复”;截至目前,距离上周首次沟通已超多日,期间公司多次提醒仍未获明确答复,不存在 “未给家人沟通评估时间” 的情况。当前原项目 9 月 30 日即将到期,若继续拖延,将导致你后续无法衔接工作、保障收入,反而损害自身权益。
需特别告知:关于你对加班、年终奖提出的争议,若你坚持认为存在问题,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定途径主张权利,公司将依法配合相关流程;本次邮件是公司针对上述问题的最后一次回复,后续不再就该类问题重复沟通。
公司的回复依旧非常强硬。
最后的电话
快到30号了,焦急的等待着,会是什么结果呢。
一开始给我打电话说公司不会辞退我的,会让我待岗,只给我济南的最低工资(2400元)。但是邮件里让我接收调岗,不然要以不按照公司规定为由辞退我,也许他们是在给我们极限施压。
29号终于又接到公司的电话了,想在给我谈一下赔偿的问题,我还是坚持要到N+1,他说可以让我待岗或者让我仲裁,我说如果仲裁的话,可不是N+1了,社保公积金要全额补缴,支付这几年的加班费用。经过一阵沟通。公司终于服软了,希望可以协商离职,但是N+1太高了,因为我的原因比较特殊,他们这几年也没有从我这里赚到钱。最终协商一致拿到了N。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。